沉迷
嫉妒之光来得又快又急,出乎意料。当时我身处一个极为新奇的地方: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出发驶往温哥华岛的一艘巨大游轮上。游轮一路西行,我们告别了阴云密布,迎来了艳阳高照。我的妻子和我心里充满了对岛上欢乐一日游的各种期待,而且还在咖啡售卖机里买到了两杯味道相当不错的咖啡。我们坐在一个小圆桌旁,轻啜咖啡,不时凝望着佐治亚海峡周围的小岛;一切都非常完美。不过这时我的眼睛瞟到了隔壁桌子。那里坐着一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急切地注视着他爸爸的脸,听他用激动的语气念着《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那一天是2005年7月16日。八个小时之前,也就是头一天的半夜,这本书才刚刚公开发售,而我的那一本在好几天之后才被送到我渴望的手上。
也许有人会说,那个孩子是在听别人给他读,而不是自己看—在我看来,两者差别不大——他身上有一种东西是我想要的。我说这句话,指的并不是他正在急切地追寻哈利的又一次冒险历程,而是他正在经历的一种强大而又奇妙的感受:他正沉迷在一本书中。就像威妮弗雷德·加拉格尔①所写的:“专注可以让你获得酒神狂欢式的体验,在旧时代人们用一个美好的词‘入迷’来形容这种体验—完全被吸引,专心致志,全神贯注,也许甚至‘魂儿都被吸进去了’—它会带来生命中最深的快乐。在学者的书房,在木匠的车间,在爱人之间的牵绊中,都有这种快乐。”那个男孩是真的入迷了,完全沉浸在那个故事里,魂儿都被那个故事带走了;余下的世界,即使是海上灿烂的朝阳、海峡周围散布的小岛,对他来说就像不存在一样。只有那些真正体会过全身心投入在其他美好事物上面的人,才能真正体会到精力用错地方意味着什么;只有明白担心带来的焦虑是什么滋味,我们才会避免再次体会。
为什么专注力值得培养呢?不只是因为它对你有好处,或者(就像加拉格尔说的)它可以帮助你“组织你的世界”,而是因为这种入迷的感觉会让人有深深的心满意足之感。这实际上就是兴致的全部所在,就是兴致的最终目的。我甚至认为,当华莱士在说如果没有专注力,没有选择关注哪些内容的能力,我们就会“一败涂地”时,他脑子里想的就是这种满足感—因为毕竟,没能力作出这种抉择的人也凑合着活过来了。按照我们衡量成功的大部分标准,他们的人生是成功的。但是他们缺少一些东西,一些必不可少的东西,就是从来都不知道沉迷是什么样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