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大法官[]威杰里勋爵主持了审理。此案和五角大楼文件案[]颇为相似,只是没有失窃的文件。出人意料的是,总检察长没有搬出《国家保密法》[]这尊重炮,也就意味着本案成了一宗有陪审团在场的刑事审判?;坝炙祷乩?,国家角色的膨胀和官僚权力的滋生,与掩饰和秘密的多少成正比。我们和《保密法》对阵,是黑与白的斗争。
根据一则晦涩的保密法规,总检察长开口要求封杀克罗斯曼日记,“以符合公众利益的要求”。这在其他国家闻所未闻。整个事件怪诞诡异的轮廓更是越发清晰。
首席大法官会对《保密法》买账吗?两个月之后,答案自然会见分晓。
宣布休庭后,内阁秘书大人杭特穿过长廊,从安妮·克罗斯曼、格拉曼·格林和我的对面走过来,风度翩翩,面带友好之色。
这个场景简直是一幅扣人心弦的电影画面。
“是,政府应当有它的秘密。”
“不,它的秘密不能被禁止公布。”
谜底在最后一刻揭晓。
“我不相信,” 首席法官威杰里最后判决道,“任何日记首卷中内容的出版能够控制当今内阁的自由讨论。”
就这样,秘密日记的所有内容都获准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