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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海蓁·格蕾丝。”他跟父母介绍我。
“叫我海蓁就好。”我说。
“你好吗,海蓁?”格斯爸爸问。他很高——几乎跟格斯一样高,而且瘦骨嶙峋,到了父母这把年纪的人很少这么瘦。
“挺好。”我说。
“艾萨克的互助小组怎么样?”
“简直不可思议。”格斯说。
“你总是那么扫兴,”他妈妈说,“海蓁,你在互助小组过得愉快吗?”
我迟疑了一秒,使劲考虑我的回答应该瞄准奥古斯塔斯的喜好还是讨他父母欢心。最后我说:“他们绝大部分人真的都很好。”
“可不就是嘛,我们在纪念医院为格斯的治疗焦头烂额的那段时间,那些病友家庭给我的感觉就是如此。”他爸爸说,“每个人都那么善良、坚强。在最黑暗的日子里,天主会把最好的人送到你身边。”
“快,给我抱枕和针线,这句话绝对需要记下来,当作‘精神鼓舞’。”奥古斯塔斯说。他爸爸看起来有点儿不高兴,但格斯随后用一只长胳膊搂住他爸爸的脖子说:“我开玩笑的,爸。我喜欢那些怪里怪气的精神鼓舞,真的喜欢。我只是不想承认,因为我是叛逆少年嘛。”他爸爸对这番话报以白眼。
“我希望你会留下来吃晚餐,好吗?”他妈妈问。她长着小小的个子,有着一头深褐色头发,稍微有点儿紧张畏缩的模样。
“可以吧,”我说,“我十点之前回家就行。哦,还有,我不吃,呃,不吃肉。”
……
奥古斯塔斯说:“海蓁和我要去看《V字仇杀队》了,让她瞧瞧她在电影界的另一个自己,21世纪初的娜塔莉·波特曼。”
“去吧,客厅的电视尽管使用。”他爸爸欢快地说。
“我觉得我们还是想去地下室看。”奥古斯塔斯说。
他爸爸哈哈大笑:“勇气可嘉,不过还是在客厅看吧。”
“可是我想带海蓁·格蕾丝去看看地下室。”奥古斯塔斯说。
“叫我海蓁就好。”我再次强调。
“那么先带‘海蓁就好’去看地下室,”他爸爸说,“然后回楼上来,在客厅看你们的电影。”
奥古斯塔斯不满地鼓起腮帮子,单腿站住,腰身一拧,义肢往前送了一步。“好啦!”他嘟哝道。
我跟着他沿铺着地毯的台阶而下,来到一间巨大的地下卧室。墙上一溜高度刚好和我视线平齐的架子环绕整个房间,被各种和篮球有关的纪念品塞得满满当当:几十座奖杯,都是塑料的小金人,他们朝着看不见的篮筐或跳起投篮,或运球,或带球上篮。还有好多明星签名的篮球和球鞋。
“我以前打篮球。”他解释说。
“你一定打得很好。”
“我打得不坏,但这些鞋和球都是癌症福利。”他走到电视跟前,那儿有巨大的一堆DVD和游戏碟,堆成金字塔模样。他弯下腰去,一把抓起《V字仇杀队》。“我就好像是那种典型的印第安纳州土生土长的白人小孩,”他说,“那时我正打算轰轰烈烈地复兴失传已久的中投绝技,然后,有一天,我正在练罚球,站在北部中央高中体育馆的罚球线上,拿着一球架的球练习。突然之间,我完全搞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在煞有介事地将一个球形物体抛进一个环状物体。这似乎是我所可能做的最蠢的事。”
……
我点点头。我喜欢奥古斯塔斯·沃特斯。我真的,真的,真的喜欢他。我喜欢他的故事以别人结尾。我喜欢他的声音。我喜欢他怀着“存在性焦虑”投罚球。我喜欢他这个“迷人的歪嘴微笑系”的终身教授,何况他还同时受聘于“拥有令我皮肤更敏感的声音系”。我喜欢他有两个名字。我一直喜欢有两个名字的人,因为你可以自行选择用哪个名字叫他们:格斯还是奥古斯塔斯?我呢,一直就是一个名字:海蓁,一成不变的海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