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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点56分,妈妈把车开进教堂后面的环形车道,我装模作样地摆弄了一会儿我的氧气瓶,其实只是为了打发时间。
……
一个男孩正盯着我看。
我相当肯定我从来没见过他。他颀长匀称、身材矫健,衬得他坐的小学生塑料椅像玩具一样。红褐色的直发,很短。他看起来跟我差不多大,也许比我大一岁,用一种别扭得气焰嚣张的姿势坐在那儿,尾椎骨抵着椅子边儿,一只手抄在深色牛仔裤的口袋里。
我掉转目光,突然意识到自己身上的万般不足。我的旧牛仔裤,以前还算紧身,现在已经松垮变形,在奇怪的部位鼓了起来;黄色T恤上印着我早就不喜欢了的乐队。还有头发:我留着那种发尾往里卷的娃娃头,可我甚至都懒得,呃,梳一下。更要命的是,我的脸颊圆鼓鼓的,像花栗鼠一样——那是治疗的副作用。我看起来像是个比例正常的人,却长着个大气球脑袋。更别提脚踝了,它肿得跟腿肚子一般,曲线全无。尽管如此——我偷偷瞟了他一眼,他的目光却还定在我身上。
我突然明白了人们为什么总说“目光接触”。
我走到圈子里,在艾萨克身边坐下,与那个男孩隔开两个座位。我又瞟了一眼。他还在看着我。
瞧,让我直说了吧:他很帅。如果是不那么帅的男孩不依不饶地盯着你看个没完,往好了说吧,算是尴尬;往坏了说,简直是人身侵犯。但英俊帅气的男孩……哎。
……
最后,我决定,最佳策略是回盯他。说到底,盯人行业又没有被男生垄断。于是,在帕特里克第一千次感激涕零地谈及他的失蛋人生时,我对那小子审视了一番,很快,一场互盯竞赛就开始了。过了一会儿,那小子笑了起来,他的蓝眼睛终于转向了别的地方。当他再次向我看过来,我挑起一边眉毛回答他:我赢啦。
……
到我了,我说:“我叫海蓁,十六岁。患甲状腺癌,有点肺转移。我还行。”
时间飞速推进:与病魔的斗争被详加描述;在注定要失败的战争中,几次战役暂时取胜;希望从未放弃;家人得到歌颂,也遭到谴责;大家众口一词:朋友们就是不明白;热泪倾洒;慰藉予取予求。奥古斯塔斯·沃特斯和我两个人都没有再开口,直到帕特里克说:“奥古斯塔斯,也许你愿意和大家交流一下你所害怕的事。”
“我害怕的事?”
“没错。”
“我害怕被遗忘。”他毫不迟疑地说,“我害怕被遗忘,就像寓言里的盲人害怕黑暗一样。”
“言之过早吧。”艾萨克说着,咧嘴一笑。
“我是不是太无情了?”奥古斯塔斯问,“我有时候对其他人的感受相当迟钝。”
艾萨克大笑起来,但帕特里克举起一根手指来制止他,说:“奥古斯塔斯,拜托,让我们回到你的话题上来,你的战斗。你说你害怕被遗忘?”
“是的。”奥古斯塔斯说。
帕特里克似乎有些困惑。“有没有,呃,有没有谁想谈谈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