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镜头:
公交车靠站,开始上客下客。她瞥了我乘坐的公交车一眼,脚步没有移动,显然这不是她等待的那一班。相对于娇小的身体而言,她的脑袋是大大的样子,呆呆的就像《银河系漫游指南》里的机器人马文。但我喜欢这种大大的蓬松的脑袋,何况她还有毛茸茸的眼神,咬着嘴唇,凝视站牌,寻找自己要去的那一站——何谓毛茸茸的眼神?应该是睫毛较长,阳光照在脸上时,会有一丝丝阴影在眼睛里,有毛茸茸的小动物之感——那一刻,我多想成为那个站牌啊,可以承受如此纯净温柔的眼神。她穿着白色连帽衫,蓝色仔裤,土黄色徒步鞋,一个绿色帆布大包。这个我也喜欢。女孩子背着一个与身体完全不成比例的大包,从视觉效果而言,不够优雅好看,但这足以说明,她独立、富于勇气、善于照顾自己。和她交往,没有莫名的压力,会倍感轻松。
有点儿堵车,公交车在车站停留了差不多40秒,这给了我足够的时间,一边观察她、一边遐想她。我应该下车,想办法跟她搭讪结识。显然,她从异乡来此旅游。我可以给她提供一些有用的建议,帮她背着帆布包,在黄昏时候带她去走海边的木栈道。那里将会有我们的第一个吻。相处一阵子,应该会上床。可以预感到,无论是感情还是身体,我们都会非常合拍。度过一段美妙的时光之后,她告诉我,自己背着帆布包走过了许多城市,终于发现了最留恋的地方。她决定,把这里当成自己的最后一站。我欣喜若狂。接下来就是简单的婚礼,此后情节不必赘述,因为“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85岁的时候,她张开漏风的嘴巴说,亲爱的,在“错误岭”,我们做了最正确的事情。
第三个镜头:
公交车再度启动,缓缓地驶离了车站。幻象散去,回归现实。我依然坐在原来的座位上,扭回头去,透过车窗,看了她最后一眼。我的女主角茫然不觉发生过的所有故事,依旧在站牌上寻找自己的方向。10秒钟之后,我已经看不见她。再见吾爱,我在心里默念。她,她的帆布包,她毛茸茸的眼神,就这样消失于我的生命里。
嗯,这就是所谓的一分钟恋爱——用10秒相识,用40秒热恋,用10秒失恋。我不可以下车。当然,我也可以下车,但这样就破坏了“一分钟恋爱”的规则。破坏了规则就没办法换一个女主角,再度上演这精彩的戏文了。
鲁迅老爷子说过,从白臂膀立刻想到全裸体,从全裸体立刻想到性交,想到私生子——中国人的想象力唯有在这一层上能够如此跃进。我应该感到惭愧,自己就是老爷子讽刺的那种猥琐的中国人。但我觉得拥有这样的想象力,似乎也不算完全的坏事,起码可以使得旅途不再寂寞。再者,同那持续一月、一年、一生的痛苦痴恋相比,“一分钟恋爱”可谓惠而不费,绝无毒副作用。
那位可爱的大脑袋女孩,尽管你没可能知道,但我还是对悬想中的你打个招呼吧,“Hi,抱歉,未经你的同意。”倘若,哪位女士喜欢背着大包的、脑袋不大也不小的、有着懒洋洋眼神的男人,也不必征求意见,当我在站牌之下百无聊赖地候车时,同谁进行一场“一分钟恋爱”,都十分乐意奉陪。
心头涌上一股柔情
就好像一个穷光蛋,觉得自己的银行账户上的钱早就花得干干净净了,没想到刷的一下凭空增加了一大笔存款。就算半个子儿也不花,至少心里踏实。
这篇可以算是《一分钟恋爱》的续集。
《一分钟恋爱》是多年前写的,当时也的确兴致勃勃地去实践来着,经过了上百小时和上千小时的堪称马拉松恋爱之后,就有点儿提不起精神了。结婚生子之后,就愈发意兴阑珊。于是,这种无伤大雅的小确幸渐渐远离了我。
如今,坐在公交车上,我更喜欢听着耳机里的音乐,闭目养神,或者就跟其他人一样,眼神呆滞地凝视着虚空。我也当它是运载自己从A点抵达B点的廉价工具了。
去年冬天,傍晚7点左右,天已经黑透了,还下着打伞可以不打伞也可以的那种霏霏的细雨。我加了一个小时的班,因此走得比平常晚。赶到车站时,321路车正好到了。一群人挨挨蹭蹭地上到了车上,我被挤到了一个女孩的面前。她在那里静静地坐着,很好看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