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城和阿橹的行为以及结果,不知道是不是如同某些学者所说的,昭示了诗人乌托邦的破灭。的确,十余年来,优秀的诗人一个接一个地离去,或者出国,或者早逝。除了顾城、阿橹、沈河,因故离世的还有海子、戈麦、方向、昌耀、徐迟、宇龙、杨春光、余地、周建岐、吾同树……死因各不相同,却各有方式和理由。而无论崇高还是卑贱,这些身影会渐渐消失在我们的记忆中,留下来的是干净的诗篇。
或许,相对于永恒的艺术,肉身是微不足道的,艺术之神是一盏明灯,需要人们忘我地寻求。在这个过程中,不同的追寻者采用了不同的方式,有梭罗式的隐居者,有史蒂文斯式的公司总裁,也有艾略特式的银行家。套用顾城的诗歌来说,是“我唱自己的歌”。
但无论是诗人还是其他类别的艺术家,他们与普通人的区别也只是在他们进行创作之时,创作之外,所做出的一切行为都不应当被“特殊对待”。就像其他行业的人也会做坏事一样,诗人干了坏事,结果只能由他自己负责。然而文学界内外都有一种“不把诗人当人看”的观点,于是我们看到了太多对诗人的指责,而且这些出自个人的行为往往在无形中被别有用心地“推广”——海子想用朗诵的方式与酒吧老板换酒喝,人们就认定所有写诗的人都是疯子;食指脑子出现障碍,人们便认为所有诗人应当住进福利院;顾城伤害了妻子,所有的诗人便成了六亲不认的潜在杀人犯。
1997年的某一天,阿橹从一个诗人变成“死人”之后,我看到了下面这些想象力丰富的文字:“当阿橹在骗取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东北老乡信任,然后又残忍地杀掉,仅仅是为了谋财害命,由一个追求理想的诗人变成一个十恶不赦的杀人魔王的时候,我们更深地思考着:真正堕落的不仅仅是阿橹个人,还是中国走在变革时期的诗歌。”(荒城之月:《海子·顾城·阿橹》)
再没有比这更混账的逻辑了,一个诗人犯罪,整个诗坛都要承担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