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他那刻的心情真是无限感慨。
十六岁那年他就给她承诺,虽然那时不懂什么,但从不后悔说过的那些话。
他说十八岁他们要一起上大学,去同一座城市,读同一所学校,坐在一个教室,一起去饭堂打饭。
他说二十二岁他们要一起毕业,留在同一个地方,进同一家公司,买一套房子,一起吃早餐上班、一起回家做饭。
他说二十六岁他们要结婚,她要穿雪白的婚纱,长发上戴朵金色的小皇冠,也穿火红的旗袍,鬓边插着红玫瑰,他们要去最美的地方度蜜月,什么地方最美,其实那时他和她也不知道。
这样的爱情很土气吧,可那就是他们的故事。这么多年下来,谁也离不开谁了,他是她的骨头,她是他的肉,没有他,她总是虚软软地立不住脚;她不在身边,他总是空悬悬地时刻牵挂。
其实,也有段不在一起的时间,还真不短,一年十一个月零四天。
毕业的时候,省城有家大国企来学校招人,他被选上了,玫玫没有,不过也找了个不错的单位,面试、笔试很顺利,都准备试用了,偏巧玫玫妈那段时间胃溃疡住院,要她回来方便照应。当时杨川也想跟着回来,但国企的合同签得死,违约要陪笔钱,他家境一般,这笔钱不是小数目,于是两人商量着先这样,等等再看。
一年十一个月零四天好长啊,每一天都是搓成无数粒分秒捏着过的,电话容易,视频也不难,但声音再近,面容再真,都不算此时此刻在一起。
那是不一样的。
她半夜发烧肚子痛,不敢吵醒父母,也不会打车去医院,只是抱着电话对他哭。她熬夜写的报告被主管改错了数据,经理骂的却是她,她也不会申辩,也不敢抱怨,只会在盥洗室里抱着电话对他哭。想从前朝朝暮暮的甜美,她哭;无端担忧将来的路向,她也哭。哭是她应对这纷杂世界的唯一方式,可不是每个人都会心疼那些眼泪,除了他。
既然没有那么长的手臂,穿越迢迢的空间去擦她脸上的泪,那他只能整个人地回来。
这是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