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卖淫案 少女陈艳走出收容所后
我们讲述的,不仅仅是一个少女的“罗生门”,而是每个城市边缘家庭的常态——没有统一户口、没有体面的工作、没有稳定的收入,甚至没有公开确凿的婚姻关系……
在深埋在地下的“灰色生态链”里,他们的生存如蝼蚁般卑微,却在努力寻找光明。
引子:
2009年3月16日晚上,16岁少女陈艳带着一名王姓男子走进她的家,跟踪而来的是王家桥派出所“抓嫖”的联防队员。当张安分和前夫生的两个女儿走出铁门,打算去吃烧烤,她们的世界从此被撕裂开来。八个联防队员抓走了那名男子,还有陈艳的父亲刘仕华,养母张安分,张安分和前夫生的两个女儿,和小女儿的干爹——40多岁的单身男人普恩父,他被打断了两条肋骨,两个小女孩则被打成轻微伤。被制服的张安分跪在地上,听到联防队员在她身后说,三男三女,正好。——这就是惊动全国的3.16“昆明小学生卖淫案”的发端。
之后的进展扑朔迷离,张安分和前夫生的两个女儿以涉嫌卖淫被捕,但同年6月2日证实两个女孩都是处女。7天后,警方认定刘仕华在鉴定结果中造假,卖淫的人也从妹妹变成了姐姐陈艳。
之后,陈艳在指控父亲“容留卖淫”的证词上签了字。11月10日,“昆明少女疑似卖淫案”第一次开庭,被警察认为“卖淫”的陈艳拒绝了出庭为父亲辩护。经过12小时的庭审,四位律师的无罪辩护,最终一审判决刘仕华以及其同居女人张安分“容留卖淫”罪成立,但因为“不构成严重社会危害”,免于刑事责任,被羁押在西山看守所已经半年的刘仕华,当庭释放。而陈艳则被收容教养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