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斗“前女友”绝招
这辈子我只出过一次狠招,竟然赢了!
出镜人物:Rain 25岁公关
智斗“前女友”绝招:
携带“武器”前往EX公司,一招致命让其臭名远扬
曾有个说法是,只要通过6个人就能和世界上任意一个陌生人产生联系,如今这个时代,世界变得更小——小到只需要一个@符号。
某日我随手点击男友已登录的微博,在“@提到我的”里再度看到男友EX发的微博,大意是:在这干燥的北京,怀念我们一起呆过的多雾伦敦。(煽情撒娇加各种文艺字眼,是各种恶之源,切记。)好在我有了男友密码,可以从容登录他微博。
我开始研究EX的微博。通过一张张裸露在浏览器上的关系网一步步成功“人肉”了她,搞到了EX的“限制级”信息:所在公司,甚至身材尺码。
怀旧微博发了没多久,EX不出意料再次出现!发给男友的短信更露骨:“你到底什么时候才愿意见我?你还是没有变,像一个任性淘气的孩子。”恰好男友在洗澡,短信被我看到,立马回了她一条:见你干嘛,你当自己哪根葱?
你是他现在的女友?我就想知道他现在过得好不好。我正想着如何回,那边短信又来了:我想见见你,看看你到底长什么样,是否和他相配。我迅速转发到自己手机(保留一些文字和录音证据很重要,这可是她先来招惹我的证据),然后删除男友的手机短信,当作一切没有发生。接到她的“战书”以后,我开始琢磨着给她点颜色看看。第二天我发短信给她,她约我周末在咖啡店见面,我佯装答应。
周末之前,通过旁敲侧击又从男友那里套出了EX的办公地址,准备在正式会面前给她一点“惊喜”。我选了最近流行的连身裤,头发挽起来,穿了一双帆布鞋。化了个精致的妆,确保脸色白里透红——最后在包里装上了秘密武器,一个装满开水的保温杯。(保证到达目的地时仍是很烫,但不会毁容的大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