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逼我走上绝路
徐怀钰控诉经纪公司主导签订合约充满不合理条款。她的委任律师翁瑞麟强调,经纪公司主导的合约对艺人保障不足,例如规定艺人不能挑剔角色、不能拒绝演出、不能拒不合作,也不能从事其他公开演出。公司如果没有提供任何工作机会,艺人等于形同被绑架。翁瑞麟主张,徐怀钰和经纪公司签约后两个月拒不连络,原因是根本没有演出机会,不是徐怀钰刻意不履行合约,他说:“合约有许多限制徐小姐的地方,大概两个月中都没有任何有实质报酬的演出机会,我们认为这是合约本身的不公平。”
瘦到只剩33公斤的徐怀钰则几度哽咽,强调自己也希望和经纪公司和解,但对方要求200万的赔偿自己根本无力负担。徐怀钰说:“我会希望和解,但如果在金钱上……我真的没有办法,我妈妈已经为了这件事情到处借钱,现在可能已经欠了四五百万。如果再这样下去,等于是逼我走上绝路?!?/p>
律师又强调,徐怀钰在1999年11月已经寄出存证信函中止合约,现在已经没有合约在身。余天呼吁双方可以和平解决合约问题,演艺圈可以再给徐怀钰演出机会,同时也呼吁新闻局重视艺人经纪合约的公正性,并且提供公平的合约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