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就离婚时间的主张各自不同
据悉,徐太志方面上月14日在首次开庭的辩论准备中主张“离婚时间是2006年”,这和李智雅方面的说法显然不同。之所以双方就离婚时间的主张各自 不同,是因为法律上规定离婚后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年限为三年。按照徐太志的主张,李智雅此次提起的诉讼在法律上不能成立。女方聘请的是“BARUN”法律 事务所的四名律师,男方则聘请“SU”法律事务所的三名律师。
毋庸置疑,“徐李”的隐婚及离婚事件继往年明星罗勋儿和金芝美结婚和离婚事件后,将成为韩国娱乐圈最大、最轰动的话题。21日下午事情曝光以来,这条消息便成为各大门户网站和新闻网站的头条,并伴随着数万条留言各种传言和推测迅速传播开来。
徐太志曾于1992年以“徐太志和孩子们”出道,他改变了整个韩国流行音乐的版图。步入新千年后,他宣布“单飞”,受到了狂热歌迷的拥戴和追随。